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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、大般若經五蘊解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 

本來清靜不何染污!

五陰熾盛起惑造業,深五慾,不能解脫,乃是三塗苦本

大般若經曰:五蘊者;

五蘊者舊作五陰,蘊者積集之義,又有礙之義,謂聚習不散。積習惑亂意志,煩惱以蔽心也。

色相,

人身四大,內藏五根為內色,世界五塵為外色。塵色者色身之相貌現於外,可以外見,故云色相,如五色,長短,方圓,光暗,之可見者外色也。如聲香味等,有對外來之色相也。第六法塵則內色也。

譬如聚沫,性不堅固,瞬息歸空。

色蘊等從妄而生,還從妄滅,則其生相,全是滅相,何異空相。若見境逢物,不不染,是無礙,色蘊自空也。

色生滅者,

真空無生,不同色等,有成有壞是事相,不生不滅是實相,緣合初際幻現有生。真空無滅,不同色等。在色時,身生不隨之生,滅色時,身死亦不隨之滅,亙古今而不變,歷萬刼而常如。緣離後際,變壞有滅,生滅幻也。

生無所來、滅無所去,而生滅相應。

有生則有滅故云相應。四大色身,虛妄不實,當體是空。色身既然,一切有為色法,皆是生滅無常,亦從因緣而生,亦從因緣而滅,本無實法。只是真空實相不去不來本自如如。

無染無淨,

無染者,謂法身不墜諸數,故無凡夫五蘊之染垢。凡夫即隨染緣結業,而有六道輪廻,真如從不受染。無淨者,真空實相本淨,本來清淨法身,隨淨緣而斷無明,成涅槃淨德,真如本清淨,如蓮出水不沾塵也。

無增無減,

自凡夫以至佛果,雖三智同圓,萬德俱足,虛空唯是一體。本無增減,益損不得,不能增減真如分毫。縱在塵凡,淪沒四生,亦不能減真如少許也。意謂實相本真,眾生在迷不見其減,諸佛己悟不見其增也。

即真如無二。

真者真實之義。如者如常之義。常住而不變不改,故云真如。○惟識論云:真為真實,顯非虛妄。如謂如常,表無變易,此謂之真實,於一切法常如其性,故曰真如。真如或云自性清淨心,或云佛性,或云法身,或云如來藏,或云實相,或云法界,或云法性,或云圓明實性,同體而異名也。○往生論註云:真如是諸法正體,○教行信證云:無為法身,即是實相。實相即是法性,法性即是真如,真如即是一如。色相為俱形變化形相也。今以色蘊列先者,此蘊乃我執之大本,萬惡之淵源。眾生執之極為堅固難破,此執一破其餘可迎刄而改,故首擧色蘊也。若見境逢物不著不染,心無罣礙,色蘊自空也。

受相:

受蘊者:五根中之五識,領納五塵之現境也。謂所感受心作用,為嗜欲也。以內外言之,有心受,身受之別。以順逆言之有樂順受,即起貪心。有苦逆受,即起瞋心。有不樂不苦,庸凡受,即起痴心。若遇一切聲色境界,心不領納,得受蘊空也。

想相:

想蘊者,分別五塵緣影之妄想,即第六意識心法,對事物有種種想像也。俱舍論曰:「想蘊謂能取像為體,即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。」乃對於已受境界,重加分別而生意念也。若過去不思,未來不想,現在自如,得想蘊空也。

如陽燄,水不可得。

陽燄又名渴鹿,又名颺燄,原野中日光所照之塵也,楞伽經曰;譬如群鹿為渴所迫見春時燄,而作水想迷亂馳赴,不知非水。

渴愛因緣,妄起此想。

凡夫之愛著五欲,如渴之愛水,故云渴愛。○行事鈔云;渴愛難滿,如海吞流。○維摩經佛國品曰:前后相生因也。現相助成,緣也。諸法要因緣相假,然後成立。

行相,

造作有為法之因緣,而遷流於三世者,名曰行。業緣色,執第八識見為我,念念不停,乃第七末那識也。愿為第六意根之走狗,而造罪造業也。於行之中除色,受想識,其餘有為法名曰行蘊。若十二時中,心不外遊,念不煩亂,不被物轉,不被境留,靜坐觀自菩薩,得行蘊空也。

如芭蕉柱,葉葉折除。實不可得。

奈眾生迷昧,不識皆空之理,執以為實法,貪著一切境,造作種種業,以致生死輪廻,無有休息也。

識相,

八識所生種種之區別心,集於一處,乃六識一括名稱,名曰識蘊心靈也。八識者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、未那識、第八識也。意為思量之義,自無始以來無間斷者,辨別親疎,執持一切種子,為一切種子所依,即第八識阿賴耶識也。凡為世間萬物之本之種子,皆藏於此識之中,故又謂之含藏識。或謂此乃有情根本之心識,凡人執持受用之一切事物,而不沒失是也。故又譯作無沒。若見一切境物,心想意念,聽如不聞,視而不見,食不知其味,不知不識,來則應之,去則不思,定靜安慮,即得識蘊空也。

如諸幻事,

幻者化也,無而忽有也。此五蘊幻法,同水月鏡花,非有實體,本無形質,假因緣有,名為幻化,又之以不事實惑人眼目也。

眾緣和有,假使設有,實不可得,以上生滅等法,同色相髣髴之義。

色蘊麤相易生執著,吾人自無始刼來,一切習性,一切妄心,難以悉記,無非起惑造業,三塗苦本。以上生滅等法,指受,想,行,識,等相之生滅相應言也。此四相於真如並無染無淨,無增無減。

自性本空,本性空中,能得所得。得處得時。

本覺靈明妙性本空,奈眾生自不知此性,上與虛空,並佛聖同一理體,本來徧週法界,本性空中,由最初一念著境,墮落胞胎。攬父母赤白之遺體,遂成四大之色身,好譬如月印水。本來固有之德性迷失。圓覺經曰「本來清淨,因何染污,」因一迷此身,能;即著眼耳等之根,便執色等六塵。所;即貪愛之想中起,則為六識。而自性般若心光,本然之體,將染成為生死之妄心也。能:所:動靜對待也。二法對待時能動之法謂之能,不動之法為之所。般若妙理無能所絕對待也。

得處;莫非空間的無內無外,生自何來,死從何去!得時;莫非時間的,無始無終,悟無得,而無失。能所:處時:盡在大道之中,人之真性,包藏萬法,有道之人,以一性均和種性,合而為一,得一即超生死外,不生不滅永長生。明者宜進勿可負,喚您有志彼岸登。會麼?二六時中寂而常照,照而常寂……

一切非有。知是名實際,是名真空勝義。

有形有象萬殊萬類,皆是幻虛不實,老子說內觀無心,外觀無形,遠觀無物,三者既無,無無亦無,才是真空妙有之實際,是諸法性,真實之際極也。

非有之有,謂之妙有,非空之空,謂之真空,勝義者勝於世間一切之義理也。道性無二,色空一等,只在目前,應物現形,人皆不識。天地萬有,何物不稟道生,何處不是道化,隨時現形,隨處自在,道不遠人,人自遠之,能以友觀自身是色,色中須有真空覺性,應現種種相,還是真空覺性所現,無為正法,乃色裡之真空,是名實際也。

離本性空別無方便,十方諸佛無不皆依本性空而出世間。

佛諸貴談空說無,為度眾生,開方便法門,種種假名引導,為眾生日趨直下,小空是色擔負不起,執假為真,妄為實,良可悲痛也。

故以本性空理,方便善巧。

方、方法。便、便用。大小乘一切之佛教,概稱為方便,[1]一切眾生之機,便用之方法也。施為可則曰方,善逗機宜曰便。善巧者,順機宜也。

假設一切法門,教化有情,令離執著。

執著,固著事物而不離也。行事鈔曰:「大德順佛聖教,依教而修,內破我相,外遣執著」。

趣入空如性中。

空如,空真如色,真如究竟,而離染法,猶如明鏡,謂之空真如。有相有求皆是妄,無形無墜偏枯。色在空外,人被境瞞。真空實相,真如性理,今映在六根門頭,神通妙用,是以人,不見有色有空,色空雙泯。金剛經曰;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。

離本性空,無有一法,是實是常,可壞可斷,本性空中,無有一法,是實是常,可壞可斷。但愚夫迷謬顛倒異想,謂分別色。

舉色以推其餘。

乃至諸佛菩異本性空,

夫分別根,塵,識,執迷不悟。以至諸佛菩以為本性空,而正覺,與眾生相異也。

故有執相執名,我由此妄計,執我我所。

我謂自身。我所身外之事物,我是一切諸煩惱根本。

由妄計故,著內外物。受後身色受想行識,

後身,死後更投胎所得之身也。色受想行識五蘊,即愚夫迷謬,顛倒異想,分別執為我者。

由此不能解脫諸趣。

諸趣,人天等五趣六趣也。五趣者,地獄,餓鬼,畜生、人、天、六趣、添加阿修羅也。

生老死。愁愛苦惱。往來三有。

生死於三界中,為三界所有,故謂三有。

無窮。

眾生無始以來,六道之生死旋轉,如車輪之轉無窮。○觀佛三經云,三界眾生輪迴六趣,如旋火輪。

五陰熾苦,煩惱之火,夜熾然。故太上曰:「吾有大患,為吾有身,吾無身,吾有何患。」身是眾苦之本,有身有患,無執無憂。三界無安,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畏怖。得道原人幾個真修何人了脫?

若是有智之人,照自已,悟得自身皆虛幻,非為真實,何況他物,一日無常盡皆撒,百無一用。念念如此,心境雜念自除。千經萬典,皆是仙佛聖神慈悲,都是讓人克己率性之秘訣,悟者忘念歸真,迷者著相失本。經者徑也。路也,均是欲令眾生速修,開方便引導者也。須是親見法身,若得明心親,轉凡成。若聽人言,非法說法,邪師見,或自作聰明,經文上知解,如心上,性理上不用功夫,不以腳踏實地,不真修實煉,如畫餅充飢,說梅止渴,不濟事。不明真宗旨,不得達明全。自在自觀,觀自如來,真性靈明,五蘊皆空,圓明寂照充滿法界,清虛妙道坐若太虛。

是是也 ── 既得水清魚自現,頭頭不昧有神通,時刻守中遵天理,慧伏魔方成也。希原人佛子,精細審察,休執迷一邊 ──


吳雪峯 編著/忍辱禪院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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